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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永久居民外地犯大麻罪 将面临递解或禁止入境

2018年07月17日 15:1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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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17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大麻合法化后将面对更严格的规范。安省移民律师龙莹(Elizabeth Long)指出,在新法例下,外国人和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即使在加拿大境外犯下“受影响下驾驶”(Driving Under Influence,DUI)罪名,或藏有非法大麻,也会被递解出境或禁止入境,并且不准上诉。

  联邦政府通过C45号大麻合法化法案时,也提出修改刑事法的C46法案。C46号法案将在6月21日获皇室御准(Royal Assent)后180日生效。龙莹说,刑事法修订后的最主要改变,是将包括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的“受影响下驾驶”,列为严重罪行(Serious Criminality),刑期也由5年增加至10年。

  龙莹表示,在新法案下,永久居民如果在加拿大境内被控“受影响下驾驶”,被判刑超个6个月的话,刑满后将被遣返,并且不能够提出上诉。如果刑期为6个月以下,同样会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但可提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被当地政府控告“受影响下驾驶”罪名成立,亦会被递解出境并且不准上诉。

  大麻合法化后,民众可以藏有和制造30克以下大麻。龙莹表示,新法例将严厉打击“非法大麻”(Illicit Cannabis)。非法大麻是指未经合法途径购买的大麻。假若安省大麻仍然是由省政府统一销售,任何从私人购买的大麻均属违法。

  她说,永久居民如果因为藏有非法大麻被判刑6个月以上,刑满后将被递解返原居地,并且不能够提出上诉。

  外国游客、留学生和外劳如果在加拿大被控“受影响下驾驶”,并且罪名成立的话,是不能够留在加拿大(Inadmissible)。他们需要申请“临时居留许可证”(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或永久“洗底”(Record Suspension),才可能获准继续在加拿大逗留。

  她说,外国人如果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被判藏有非法大麻罪名成立,也需要申请“临时居留许可证”或永久“洗底”。

  她又表示,民众必须注意非法大麻的定义。以安省为例,如果入境时携带有在外国合法购买的大麻,由于这些大麻并非经由安省的合法途径销售,也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大麻。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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