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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件骗贷5400万新西兰元 华人开发商等人入狱

2018年08月06日 10:0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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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8月6日电 据新西兰《中文先驱报》报道,新西兰华人开发商黄康(音译Kang Huang,英文名Thomas,又名王刚)骗贷案近日落幕。主犯黄康几个月前就已经认罪,最终得到4年零7个月的刑期。其他三个被告,律师陈刚(音译Gang Chen,英文名Richard)被判入狱6年,银行职员蒋宗良(音译Zongliang Jiang,英文名Charly)被判入狱4年9个月。黄康的太太张燕(音译Yan Zhang,英文名Jenny,又名Kang Xu)家庭监禁1年。

  涉案贿款近50万新西兰元 律师、银行职员被判重刑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黄康是骗贷案的核心人物,他是一家物业建筑公司的控制人。通过大幅虚报其投资组合的价值,该公司以持有的物业作为凭证向银行贷款。黄康的妻子张燕则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交给律师陈刚,由陈刚转交给银行。而作为BNZ银行家的蒋宗良为获得现金贿赂,处理并批准了黄康等人提交的贷款申请。

  起诉书显示,案件涉及76套物业,57个贷款申请,110次交易,骗贷总金额5400万新西兰元。据悉,每一笔交易蒋宗良和另一位负责审批贷款的银行职员Peter Cheng都能得到7000新西兰元的现金贿赂。其中,从蒋宗良那里批出的贷款共计1800万纽币,他被控26项罪名,包括蓄意欺诈和收取回扣等。法官Sarah Katz认为其全部罪名都成立,最终判处其4年9个月监禁,至少服满一半刑期才能申请假释。另一位涉案银行职员Peter Cheng在警方采取行动前逃离了新西兰。蒋宗良和Peter Cheng服务的银行分别是BNZ和ANZ,据悉还有另一家海外银行被牵涉到案件中,但名字仍然受法庭保护。

  涉案律师陈刚也是案件的关键人物。陈刚被指控12项罪名,包括蓄意对银行隐瞒买家真实身份的两项指控。此外他还因为未能识别真正借款人、提供虚假和误导性文件以及违反《秘密回扣法案》收取回扣而被指控。法官Sarah Katz认为,陈刚的作用类似中间人,角色是为黄康牵线搭桥,联系银行“内线”促成交易。据悉,从陈刚手中支付的贿款超过50万纽币。最终陈刚被判10项罪名成立,入狱6年,同样至少服满一半刑期才能申请假释。陈刚的刑期是到案四名被告中最重的,法官认为他的行为“严重违背作为律师的信托责任”。

  轻判主犯妻子 律师:考虑了“华人文化”

  相对蒋宗良和陈刚,另一位涉案人张燕的刑期明显较轻。

  作为黄康的妻子,张燕出现在黄康名下多个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名单上,也在申请贷款的多个文件上签字。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张燕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交给陈刚,由陈刚转交给银行。检方对张燕提出了34项欺诈指控,要求对其处以重刑。

  张燕的代表律师Adam Simperingham则试图将其罪责全部归咎于黄康。他在法庭陈述中指出,黄康是一个自大狂,有欺诈天性,“他尽其所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和财富”。Simperingham称:“张燕女士与其丈夫的欺诈行为几乎没有关系。张女士并不知道其中存在欺诈。她在公司中非常顺从于黄康。张燕参与公司最活跃的时期是和当地政府打交道,以便获得建筑许可,和财务方面没有什么关系。”Simperingham还称“黄康或其他为他工作或与其共事的人”在有关购买房产的文件中伪造了张女士的签名”,“她当时正忙著照顾小女儿。”

  法官Sarah Katz裁定,张燕34项被诉罪名中22项成立,判处其家庭监禁一年。对于这一明显较轻的判罚,律师认为这是考虑“华人文化”后的酌情处理。

  Adam Simperingham律师和同事William Zhang对记者表示,张燕的行为是“极大压力下的结果”,在华人文化语境底下,她很难对自己的丈夫说“不”。他们认为,法官之所以轻判正是采纳了律师的说法,考虑了华人的文化背景,这在新西兰的司法实践中非常少见。

  检控官:这是一个精心策划的故意欺诈

  负责此案的严重欺诈办公室(SFO)检控官Todd Simmonds再次重申了案件的严重性:“这不是一个失误,也不是不小心掉了帽子。这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一个精心策划的故意欺诈行为,法律必须严惩这种行为!”

  检控官Todd Simmonds指出,黄康欺诈案跨度近三年,从2011年11月到2015年10月。这正是这一轮房产周期最火爆的时期,投资者都在无所不用其极,想尽办法从银行贷出钱来买房,而银行对此恐怕也是乐见其成。正是这样的背景促使黄康开始肆无忌惮。

  据悉,在这一期间黄康通过LV Park公司控制的物业疯狂进行虚假交易。这些物业被转到各种亲朋好友,甚至包括黄康和张燕的四位年长父母名下,以此骗取贷款。有些受让人甚至是完全虚构,连护照也是假的,目的就是骗贷。

  SFO主管Julie Read表示,这些骗贷行为需要精心计算,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对黄康来说,房贷成本远低于商业贷款,骗贷的钱则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以期赚取更大的利润。法庭文件显示,黄康骗贷案最终的损失是42.7万纽币。和5400万骗贷金额相比,只有几十万损失是非常幸运的,这和案发期间是房地产高峰不无关系。(叶韬)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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