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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在美国遭绑架 律师:华人常陷此类纠纷

2018年08月22日 09:4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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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廖若晨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全统广场。(美国《侨报》/聂达 摄)
廖若晨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全统广场。(美国《侨报》/聂达 摄)

  中国侨网8月22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当地时间20日上午,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召开记者会,望民众协助寻找28岁的中国籍男子廖若晨(Ruochen Tony Liao,音译),悬赏金额为2.5万美元,给提供破案线索的人。

  据悉,廖若晨于7月在在圣盖博市华人熟悉的全统广场(San Gabriel Square)被绑架,绑匪向其在中国的父母索要200万美元的赎金。洛杉矶华人刑事律师邓洪表示:“一提到‘绑架’二字,大家都会下意识感到非常耸动,不过其实该类事件在我们平常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并非罕见。”

  邓洪表示:“首先需要澄清一点的是‘绑架’的定义,加州刑法对绑架罪的定义为:在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用威胁或武力迫使受害人转移到其他地方,即可构成绑架罪。这样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对于绑架罪的判刑,如果是州内绑架,那么根据加州的法律,如果指控成立,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面临3-5年牢刑,除此之外,若在绑架过程中有使用暴力、枪支等情形的,将按照使用暴力、以及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伤害的程度,成倍叠加牢刑的分量。若绑架行为已经超出加州范围,例如:将被害人绑架到墨西哥等加州以外的地方,那么就要按照联邦罪判罚,通常牢刑时间将为5-10年。”

  此外,邓洪还表示:“那么在我们以往所接触到案例中,有不少华人在不甚了解法律常识的情况下,将自己或他人置身于绑架案的纠纷中。此前,一些广东、福建等地区的镖局会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将一伙人的钱委托给镖局中的某一个人,让他来负责经商,但也免不了遇到不诚信的伙伴,拿了大家的钱便跑路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镖局的人会趁机将这个人扣下,试图要挟他的家人来拿钱赎人。之所以,大家会想到这样的方式,实施绑架的一方觉得遭遇绑架的受害人欠钱理亏所以不会轻易报警,另一方面便是缺乏‘文明、合法讨债’的意识。”

  20日,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对该事件进行了回应,表示:“我馆一直关注案件进展,与美方有关部门及当事人亲属保持着密切联系,为其亲属提供了必要协助。我们希望美方有关部门继续采取积极行动,尽早侦破此案。”(聂达)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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