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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法官询问亚裔如何分类

2018年10月25日 11:2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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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亚裔控告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在美国波士顿联邦法院进行第二周庭审。(美国《世界日报》/唐嘉丽 摄)
    亚裔控告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在美国波士顿联邦法院进行第二周庭审。(美国《世界日报》/唐嘉丽 摄)

  中国侨网10月2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亚裔控告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的审判法官柏洛芙 (Allison Burroughs)24日在法庭上对出庭证人提问,想知道哈佛大学如何定义亚裔,为何亚裔被归类为一大类,而原住民和夏威夷岛民却分开处理。

  代表亚裔告哈佛的“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的律师团召唤哈佛大学入学部资深副主任班克斯(Roger Banks)出庭作证时,询问他参加常春藤联盟及姊妹校黑人招生及资助官员协会 (Association of Black Admissions and Financial Aid Officers of the Ivy League and Sister Schools)的相关细节。

  班克斯回答哈佛律师询问时说,该协会致力招募亚裔、非裔、拉丁裔和原住民学生,但在任何大学的招生中都没有角色与作用。

  在回答法官洛洛芙有关“亚裔”定义时,班克斯表示,有关族裔类别的讨论是逐渐演化形成的;招生部人员通常并不知道申请人的细分族裔 (particular subgroups)。他指出,哈佛的柬埔寨裔(Cambodia)学生很少,校方会试图联络和招揽他们。

  哈佛招生办公室亚裔职员金佳玲(Charlene Kim)作证时,哈佛律师问她听到哈佛被指控歧视时的个人反应。她回答,非常惊讶,我决不会参与歧视,更不用说歧视看起来像我、像我女儿一样的人。

  法官问她哈佛是否对申请人有地域配额,让来自怀俄明等地的更多农村学生入学;金佳玲说,她的理解并没有这样的配额。

  曾经任职哈佛组织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的韩森( Mark Hansen) 24日也出庭为一份2013年的研究报告作证,该报告显示亚裔申请人在哈佛招生过程中处于劣势。 韩森在SFFA律师询问时表示,他并不确定亚裔不利的地位是否来自有意的偏见。

  哈佛律师提问,为何在发现录取过程不利亚裔后没有报告任何人。韩森回答,这并不是此类分析支持的结论。(唐嘉丽)

【责任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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