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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津巴布韦追逃人员杨幸福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0年

2018年12月04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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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

  中新网南京12月4日电 (记者 崔佳明)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近日,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通市地税局原副局长杨幸福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幸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杨幸福利用担任邗江县地税局副局长、南通市地税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拆借、税款征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万余元。

  此前检方通报,2017年3月23日16时许,ET684航班降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江苏检察机关派去追逃的工作人员和两名公安干警的押解下,南通地税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幸福低着头走出了舱门。至此,按照中央追逃办统一部署,江苏省赴境外追逃小组成功将畏罪滞留津巴布韦2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杨幸福顺利押解回国。这是江苏检察机关2017年首起跨境追逃并成功押解回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完)

【责任编辑:吴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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