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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欠缴房租 加拿大华裔业主上诉法庭讨公道

2019年03月04日 15:1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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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加拿大《明报》记者摄)
(加拿大《明报》记者摄)

  中国侨网3月4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多伦多房屋租务市场火热,北约克一名张姓华人业主﹐却遇上一名租霸﹐整整5个月没有交房租。经过安省业主和租客庭(Landlord and Teneant Board )聆讯﹐规定她付清或者被驱逐。租客被驱逐后﹐要求对该聆讯进行复核﹐遭到拒绝。她再向安省高等法院上诉﹐但上诉被驳回,还了华裔业主一个公道。

  张姓业主于2018年4月﹐给女租客发出结束租约的通知﹐因为她从1月1日起就没有付房租。之后﹐业主向业主和租客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结束租约、租客定期搬走。

  业主代表参加2018年的5月18日进行的聆讯,租客则没有到场。业主和租客庭的仲裁人经过审理判决﹐租客需要在5月29日之前﹐支付积欠的1月到5月的租金﹐总共11675加元。如果到时仍没有付钱﹐租约就将终结。

  如果租约终结﹐她需要在5月29日当天、或者之前搬走。但她如果搬走﹐仍需要付钱﹐此时的金额将是8177加元。这笔钱是减去了租客的定金之后算出来的。此外﹐租客需要支付业主申请终结租约聆讯的费用﹐金额是175加元。由于租客没有付钱﹐搬走的判决是由法院执法办公室于5月30日执行的。

  到了6月12日﹐租客提出对终结租约的判决进行复核。该名欠租的租客称﹐她不付租金是有充份理由的。因为她付出一些开销﹐业主需要赔偿她。比如﹐她解决租房范围内炉灶问题﹐更换雪柜和电视等﹐总共付出7240加元。她说﹐业主答应会支付她一些赔偿﹐但却没有做到。

  此外﹐她表示﹐由于业主解决一些房屋问题时﹐花费了不合理的时间﹐她应该可获得减免租金2500加元。

  但是业主和租客庭其中一位负责人在审理她的复核申请后认为﹐她的上述认为可以抵减房租的修理或房屋问题等费用﹐完全可以遵循正常途径另外提出投诉。

  该负责人认为﹐原来的聆讯为女租客提供了合理的参与机会﹐但是她或者因为没有尽责检查自己的邮箱﹐或者她选择不参加。

  该负责人认为﹐原来的聆讯并没有什么明显错误﹐故此驳回复核的要求。

  安省法官审理此案后﹐支持业主和租客庭的决定﹐认为聆讯中没有法律错误﹐因此驳回上诉。胜诉方的业主需要支付5000加元堂费,并于120天内支付。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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