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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布鲁克林公寓大火受灾华裔求助 律师支招索赔

2019年04月17日 16:4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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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4月17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一栋位于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的公寓楼当地时间4月月3日发生6级大火,导致该楼中以华裔居民为主的上百人失去安家之所,一名受灾华裔住户16日求助索偿。

  华裔方女士的父亲买下布鲁克林七大道日落公园44街702号公寓楼一间位于6楼的住房单元,一家居住在此至今已有7、8年。3日的一场火灾,令全家失去住所,不得不暂时寄住在亲戚家中,至今仍无法返家清捡财物。她表示,家中因火灾损失惨重,加上没有购买保险,希望寻求法律途径,追讨损失,减轻一家人的经济负担。

  律师吴圣洋表示,一般情况下,康斗公寓(Condo)房主购买的“统括火灾保险”(Master Insurance Fire Policy),承保的范围主要为大楼的公共区域,以及住房单位内的天花板、墙面、承重设施等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日落公园失火公寓而言,该楼有20多套出租住房单位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另有30多套为方女士这样的个人房主所有。作为该楼20多套住房单位的房主,如果大楼管理公司购买有上述保险,则方女士一家可依据保险条款索赔,支付受灾住房单元的基础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统括火灾保险不包括“精装修”,简言之,受灾住户仅通过统括火灾保险只能得到将住房单元恢复至“毛坯房”,墙面粉刷、地板装修等“精装修”均不包含在该保险的承保范围内。吴圣洋表示,如果官方调查报告确定失火责任方为管理公司所有的出租住房单元,方女士可依循法律途径起诉,有望获得精装修、受灾后的基本生活开销等方面的经济赔偿。

  就公寓这类住房类型而言,均设有业主委员会(HOA)或康斗业主委员会(Condo Board),若方女士担心状告管理公司索偿可能会导致今后物业管理费被提高,可通过上述委员会进行投票,决定是否解除当前管理公司的权利。

  吴圣洋指出,除此之外,只要大楼10%的房主联合入禀法庭,即便业主委员会未通过投票,也可由法庭下达命令,强制“解雇”管理公司。(尹英姿)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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