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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女性被救护车撞伤 索赔4年获100万美元

2019年04月24日 10:5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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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4月2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华裔郑女士2015年在纽约皇后区被一辆小型救护车撞伤,肇事司机后来因病身亡,审理周期延长至四年。意外伤害律师表示,因肇事司机在警察报告中的口供和事发后法庭问询的信息有出入,2019年4月重新开庭审理时,司机已经亡故、无法到场申辩,所以根据该车购买100万美元的保险,为郑女士争取到同等金额的赔偿。

  案发时郑女士正要过马路,被一辆正在左转的小型救护车撞倒,当时双方均为绿灯,但案发时并无第三者证人在场;警察到达现场后,司机表示郑女士是从停在路边的两车间突然冲出,但郑女士表示案发时自己走在人行道上。

  此事故造成郑女士右腿贯穿性骨折,手术中要以钢钉固定,需要后续的物理治疗,并有可能产生后遗症。

  受理此案的律师戴禺表示,在案发半年后的问话中,司机改口说当时反向行来另一辆车,躲闪时分散了让行郑女士的注意力,所以酿成车祸。但该问话结束后不久,司机便生病去世。

  根据纽约州的法律,法庭要求若当事人去世,必须由遗嘱检验法庭委派遗产代理人,案件才能继续审理,所以此案直至今年4月才开始审判。

  戴禺说,救护车拥有100万美元的保险,在审理前的和解中,对方提出425000美元的赔偿,认为郑女士也应有50%的责任,且她的伤势并非特别严重;而法庭认定责任在先、索赔金额在后,最终判是事故车辆全责。

  戴禺表示,在没有进行赔偿阶段的判决前,对方就同意将该车所拥有的100万美元保险全部赔偿给郑女士,若一直坚持进入下一阶段,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如果高于100万美元,多出的部分则需撞人车辆的所属公司自掏腰包;但作为保险公司,他们对自己的客户有信托义务,在赔偿方面保护客户,减少其赔偿的风险。(张晨)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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