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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火受灾房东拒赔 纽约华裔母女向律师求助

2019年06月18日 14: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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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6月1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当地时间6月11日位于布鲁克林八大道57街814号的四层公寓楼突发火灾,导致3人受伤以及一些房客财产受损。17日,受灾者林女士等人向前来的犹太房东提出赔偿要求但遭拒,对此,有关法律人士指出,若租客和房东没租约则没保障,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布鲁克林八大道57街的火灾受害者林女士和另一名租客17日前往美国亚总会举行的法律咨询活动寻求咨询。据林女士介绍,她租住起火的57街814号公寓楼至今已3年多,她住在4A,起火的是隔壁4B单元。在租房的第一年她和犹太房东签订了一年租约,之后没再正式续约,她每月购买Money Order按时交租,而房子则是房东改建的一室一厅公寓。

  据介绍,火灾发生那天恰好公校放假,林女士和10岁的女儿在家,上午9点多时睡梦中的女儿首先被浓烟呛醒,大叫“妈妈着火了,快逃!”但当时隔壁的大火熊熊燃烧无法出去,被困在屋内的林女士和女儿最后被从大楼内救出。

  之后,林女士和其他房客被红十字会安排在39街的一家酒店栖身,因庇护所一直没有空位,她和女儿又被红十字会安排继续住在该酒店至7月1日,然后再为她们安排住处。

  回想起火灾,林女士说,火灾令女儿受到惊吓,心理出现问题,而家中的东西几乎都在火灾和扑救过程中被毁坏,包括衣服、家具、电器及其他用品等,但万幸的是母女俩没在火灾中受伤。

  据林女士说,出事后犹太房东一直不理睬他们,打电话也不接。在得知房东17日上午会露面后,他们赶回公寓楼向房东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拒绝,并被要求尽快搬走。对此,林女士非常气愤,还担心一旦搬离失火的公寓,令之前已交付的押金和本月的房租无法拿回。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该事件需要厘清火灾由谁引发,若是房东的错误导致,则受灾的房客可获赔偿,若是隔壁邻居的错误引发火灾,则房东不承担责任,林女士等房客无法获得赔偿。

  宋大维还表示,根据林女士的描述,若租屋为房东非法改建,则保险公司不会赔偿,这也是房东当天回答他们不赔的原因。另外,鉴于林女士和房东没有正式租约,令她在火灾中的损失也无保障,其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押金和本月租金问题,宋大维表示,林女士在搬离失火公寓后,若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和本月租金,她可至小额法庭提出赔偿要求。(崔国萁)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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