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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母女被困故障电梯 律师建议尽快提起诉讼

2019年12月19日 14:1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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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周女士受困的哥伦比圆环地铁站电梯。( 美国《世界日报》/张晨 摄)
周女士受困的哥伦比圆环地铁站电梯。( 美国《世界日报》/张晨 摄)

  中国侨网12月1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曼哈顿哥伦布圆环(Columbus Circle)地铁站日前发生一起华裔母女被困电梯的意外,被困的母亲周女士因手推婴儿车而乘坐站内升降电梯,但进入电梯后所有按键及紧急求救系统均无反应,母女二人被困20分钟,更因缺氧导致心脏病发。

  周女士表示,案发当日下午,她带着两岁的女儿在地铁哥伦布圆环站乘坐升降电梯,不料一进入电梯待门关好后,却发现所有按键失灵,偏偏她的手机又没信号,当时电梯中只有她们母女二人。

  “电梯是半透明的双层设计,还在二楼站台的角落,无论我怎么拍打电梯门,一开始都没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周女士说,起先她透过玻璃看到有几个人走到电梯门前,但因电梯停运便走开了,未发现她在电梯里求救;而当时一次次的求救失败,几乎让她绝望。

  周女士表示,直到后来她看到一个同样推着婴儿车的母亲朝着电梯走过来,她把脸贴在玻璃上奋力拍打呼救,终于成功引起对方的注意,随后对方找来MTA的工作人员,才帮忙报了警。

  她表示,救援过程中很多民众帮忙拉开电梯门,让她们母女能呼吸新鲜空气,但此时她已感觉缺氧,而后意识模糊。随后警方到达现场,先把孩子从电梯中抱出,她也被送到了就近的医院急救。

  周女士表示,自己有心脏病史,遇到此类事故,表明MTA未能尽到站内设施维护之责。

  律师吴圣洋表示,在涉及针对MTA的意外伤害案件中,时效法规比涉及私人当事方甚至其他政府机构案件的时效要短,必须在一年内提诉,否则当事人将失去以人身伤害索赔的权利。

  吴圣洋建议,当事人须在提起诉讼前60天提出索赔通知,针对人身伤害的索赔必须遵守此索赔通知要求和时效法规,否则索赔将不被受理。(张晨)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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