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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哈佛招生歧视案原告上诉 司法部仍继续调查

2019年12月25日 09:2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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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哈佛大学2018年在“招生歧视亚裔”官司中获得胜诉,但联邦司法部的相关调查仍在继续。图为参观校园的游客。(美国《世界日报》/唐嘉丽 摄)
    哈佛大学2018年在“招生歧视亚裔”官司中获得胜诉,但联邦司法部的相关调查仍在继续。图为参观校园的游客。(美国《世界日报》/唐嘉丽 摄)

  中国侨网12月2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哈佛大学2018年10月打赢了缠讼四年之久的招生政策歧视亚裔官司案,但原告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立刻提出上诉;在官司过程中,加入调查哈佛大的联邦司法部,也未因官司判决停止调查行动。

  据哈佛大学学生校报Crimson报道,该报11月沿用“信息自由法”(FOIA)向联邦司法部提出查阅有关司法部调查哈佛大学招生政策的资料,遭到拒绝;据司法部主管单位官员12月10日的回函,相关数据与正在进行中的哈佛大学录取过程公平性调查有关,拒绝公布的理由是合理预期数据的披露会干扰执法程序。

  《纽约时报》2017年8月报道,司法部民权局承认对哈佛大学录取过程是否公平进行调查;当年10月,非营利组织美国监督会(American Oversight)和民权律师委员会提出阅览相关资料,首次遭 FOIA拒绝,理由也是相关资料与正在进行的调查有关。

  曾经任职司法部民权署的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麦克瑞利(James Peyton McCrary) 指出,像哈佛公平招生案这种属于值得关注的案件,司法部持续调查数年是常事。

  也曾任职司法部民权署的密西根大学法学教授卑尔根斯托(Samuel R. Bagenstos)认为,SFFA 的上诉可能影响司法部决定继续调查;司法部的调查案若涉及诉讼,通常会等待和观察诉讼的结果。

  司法部不但进行调查,2018年还支持SFFA提告,当中提交要求哈佛大学揭露录取数据的法庭之友摘要( amicus brief);并在2018年8月对该案提出利益声明(statement of interest),称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对亚裔申请人非法种族歧视。

  他认为,司法部很可能以提交“法庭之友摘要”或以法庭之友身份参加口头辩论等方式参与SFFA 的上诉案,因为这些问题符合特朗普政府的政策议程与理念。

  新墨西哥大学法学教授哈帕南尼(Vinay Harpalani)表示,司法部的调查就是在支持SFFA;主张废除种族意识入学政策的特朗普政府也鼓励SFFA继续打官司;而官司的真正目的是要向其他也有平权行动招生政策的其他大学施压;特朗普政府利用资源挑战种族意识入学政策,无异向大学施压,让他们为了避免受到联邦调查而自动减少或取消录取考虑中的种族因素。

  除了哈佛大学,联邦教育部和司法部也正在调查耶鲁大学对亚裔申请人歧视的指控。(唐嘉丽)

【责任编辑:徐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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