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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法使馆驳斥《世界报》:国际社会可从未因艾滋病蔓延要求美国赔偿

2020年05月19日 07:57   来源:海外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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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法使馆驳斥《世界报》:国际社会可从未因艾滋病蔓延要求美国赔偿

  【海外网5月19日综合报道】据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官方网站消息,2020年5月13日,《世界报》刊登桑德拉·斯祖瑞克女士(Sandra Szurek)的文章《中国对疫情大流行负有法律责任》,其中包含不少事实性错误,歪曲国际法基本原理,抹黑中国为抗击疫情作出的巨大努力和贡献。根据法国1881年《新闻自由法》第13条,中国驻法国使馆致信该报要求行使答辩权,但未获答复。

  该文章称,“提出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法律责任问题是正当的”,其理由是“中国在初期弱化疫情风险,把吹哨人噤声甚至监禁,加之世卫组织反应缓慢,浪费了最初几个月时间,导致了今天的状况。中国和世卫组织没有尽到‘审慎尽责’义务”。该文还称“追究中国责任不乏法理依据。根据国际法惯例,一个国家有不给其他国家和国民造成伤害的义务”。

  首先需要向斯祖瑞克女士指出的是,新冠病毒是自然生成而非人造的,这是当今科学界的公论。突发大规模流行疾病是世界公共卫生事件,不存在所谓疫情首发国的“国家责任”问题。上世纪80年代,艾滋病首先在美国发现并蔓延至全球,国际社会从未要求美国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论“国际责任”,也要看一个国家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国际法义务。而国际法义务包括条约义务和一般国际法上的义务。

  就条约义务而言,本次疫情的核心评判标准是世卫组织通过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卫生条例》。该条例规定缔约国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义务包括:对其领土内发生的疫情进行评估,如认为其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世卫组织并及时分享相关信息,参照世卫组织总干事宣布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发布的建议采取防控措施。中国充分履行了上述国际法义务。2019年12月27日,湖北有关部门首次接到3例不明原因肺炎的可疑病例报告,当天,武汉市疾控中心就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12月31日,武汉市发布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当天,中国向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通报武汉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信息。2020年1月3日起,中方开始定期向世卫组织、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以及中国的港澳台地区及时、主动通报疫情信息。1月7日,中方完成了病毒鉴定和测序。1月11日中方同世卫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有关病毒基因序列信息。随后,中国采取了包括武汉封城在内的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远超《国际卫生条例》要求。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多次表示中国分享的信息非常及时,采取的措施积极有效。

  就一般国际法上的义务而言,一国在防止其领土上的行为出现跨境伤害方面有“审慎尽责”义务。这一义务系行为义务,而非结果义务。一国只要采取了必要合理措施,即视为履行了相关义务。中方的上述措施,根据《科学》杂志研究报告测算,使中国减少了约70万感染者,从而有效阻断了病毒向外传播。中国所做的已远远超过“审慎尽责”义务。

  中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巨大牺牲为国际社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争取了近两个月的“窗口期”。现在,中国控制住国内疫情,却面临外部输入的巨大风险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个国家虽然拥有世界领先的医疗资源、技术和人才,却在有中国和世卫组织及时预警的情况下,确诊病例数在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从1增至100万。如果要追究责任,恰恰是那个叫嚷对中国追责的国家对中国负有“审慎尽责”义务。斯祖瑞克女士的论述建立在错误事实基础上,必然得出错误结论。她也找错了攻击指责的对象。

  原标题:《中国驻法国使馆就《世界报》国际法文章致报社编辑部的信》

【责任编辑: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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