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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委员谈民法典草案: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期待

2020年05月26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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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综述)法律界委员谈民法典草案: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期待

  中新社北京5月26日电 题:法律界委员谈民法典草案: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期待

  作者 常涛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法律界全国政协委员受访时表示,民法典草案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

  为何要编纂一部民法典?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表示,民法典被称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公民权利的保护神,社会的稳定器。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的法律规定涉及到每个权利主体,影响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周世虹表示,当今中国正处于伟大复兴和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制定民法典已经具备了理论基础、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加快制定民法典,是巩固改革开放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是不断适应保护公民私权力的需求,也是适应世界法律文明发展的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单行法,此外还有一系列庞杂的司法解释。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各个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之间,不免有一些规范冲突和体系不协调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老百姓不太容易看懂,而且司法工作者在使用法律上也有一些不方便。”彭静说。

  周世虹也认为,中国的民法体系还不够科学、完善和成熟。例如,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不能适应新情况;单行法之间存在着重复、矛盾、冲突等。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民事权利保护和民事司法的统一、公正、高效和权威性,周世虹表示,消弭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制定一部全面的、系统的、适应时代要求的保障私权、规范公权的民法典已势在必行。

  民法典草案有何亮点?

  周世虹表示,民法典草案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

  周世虹认为,单独设立人格权编是民法典草案的重要亮点。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没有人格权,公民的其他权利等于是空中楼阁。

  “可以说人格权编草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顺应人民群众对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各种具体人格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人格权保护奠定和提供了充分的民事请求权法律基础。”周世虹说。

  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表示,民法典草案对人格权独立成编,是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国家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进行的重大创新。“比如阐述生命权时,讲到了生命的尊严,这是很了不起的!民法典还进一步延展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范围,也回应了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彭静表示,民法典草案的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性,突出平等和保护;二是回应性,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三是时代性,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

  民法典将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影响。”魏青松说,民法典是老百姓权利的宣言书,是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来源,能够护航我们的美好生活。

  魏青松表示,“民法典草案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处处彰显民生关注,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是一座里程碑。”民法典一方面必须保持稳定,但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在以后确有需要时,可以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修改或通过立法解释来补充完善。

  “有恒产者有恒心”。魏青松认为,民法典草案的物权编,是物权法的升级版,就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恒产”,让我们老百姓更有恒心,一起奔向更美好的生活。

  周世虹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将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对形成民事立法系统化、对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完)

【责任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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