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审理一起28人跨国电信诈骗案 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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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审理一起28人跨国电信诈骗案 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

2021年04月07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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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庭审现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庭审现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成都4月7日电(肖则兰 任燕)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于7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28名被告人的跨国电信诈骗案,其犯罪团伙在越南芒街设立诈骗窝点,以婚恋交友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后,诱骗他人到虚假证券网站上进行投资,进而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受害人70余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9月初至2019年12月初,姜某某、苏某某等27名被告人在以吴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的组织安排下,以小组的形式,先后在越南芒街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百合”、“世纪佳缘”等婚恋网站以婚恋交友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后,虚构证券公司内部员工身份,诱骗他人到其事先建立的虚假证券网站上进行比特币涨跌投资,进而骗取他人财物。各小组团伙成员实施诈骗成功后,诈骗所得赃款扣除洗钱所需费用后,具体实施诈骗的组员先得20%赃款,剩余款项由组内成员按照建立诈骗窝点的出资比例占股分脏。期间,该诈骗团伙成员诈骗财物累计800多万元,受害人多达70余人。被告人辛某某明知吴某某诈骗团伙、陈某某等人利用证券网站实施诈骗,还为其制作多个虚假网站,并从中获利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吴某某等2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辛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事实犯罪,而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据悉,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持续3天,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直播。(完)

【责任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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