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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赴韩美容整形外国患者4月1日起可享退税

2016年03月31日 15:0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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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31日电 据韩国亚洲经济中文网报道,韩国保健福祉部(卫生部)3月31日宣布,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外国患者在韩国接受美容整形服务时,可获附加税退税。韩国去年也曾修订过向外国患者返还美容整形附加税的《租税特例限制法》,本次发布的公告中,详细地规定了可以返还附加税的医疗机构和返还地点等。 

  只有在保健福祉部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才能提供退税服务。目前接收外国患者的注册医疗机构中,包括整形外科、皮肤科、牙科和中医科的共有1522家(截至2016年3月),具体可在官方网站(www.medicalkorea.or.kr)上查询。

  享受退税的服务项目包括整形手术、颌面矫正手术、皮肤科手术等征收附加税的医疗服务项目,但整形手术后遗症治疗、重修手术、智齿矫正手术等除外。接收外国患者的机构招揽外国游客前来就医或外国患者自行前来就医的可以享受退税,但通过非法中介接受医疗服务的除外。 

  外国患者在就诊医院办理包括税费在内的结算手续后会收到《医疗劳务供给确认书》(即退税单),3个月以内将退税单交到退税窗口即可办理退税。在仁川、金海、济州、金浦、庆州国际机场以及仁川港、釜山港、平泽港口办理时,只需在免税区域内找到退税窗口即可。没有设置退税窗口的务安、襄阳、大邱机场等地可将退税单交到海关并电填写信息,方便回国后领取退税款。 

  同时,医疗费用在200万韩元以下的,在百货店等地设置的退税窗口即可办理,此外医疗韩国援助中心也即将设置退税窗口。总金额在200万韩元以下的对物品征收的附加税退税,也可在市区的退税窗口办理退税。在市区退税窗口办理退税的,3个月之内必须离境,为此,退税窗口的经办人会要求进行银行卡担保。(林芳浚)

【编辑: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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