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旅游服务消费警示 境外购物应更加谨慎
长春晚报记者 孙娇杨
端午节假期临近,23日,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选择旅游产品时,警惕不合理低价团,避免购物陷阱。 报名出行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以及证照有效期。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旅游费用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防止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旅游者购物一定要慎重:一是多比价格;二是购买高档商品要做好功课;三是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四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掉包。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尽量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电器、名贵药材等。 参团旅游时,最好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完成行程后,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