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环球旅游

中国游客在巴厘岛被海浪击伤 向旅行社索赔19万

2017年08月18日 09: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跟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赵先生跟爱人参加巴厘岛6日游,在参加巴厘岛私人海滩看海的自费旅游项目时,赵先生不幸被海浪击伤,只能无奈中断旅行,回国救治。因为看海项目是旅行社极力推荐的,赵先生认为旅行社对自己的受伤负有责任,便把旅行社告上了法庭,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赵先生起诉称,去年8月份,他跟妻子与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夫妻二人购买该旅行社组织、安排的印尼巴厘岛6日游,后赵先生支付了全部旅行费用。没想到,夫妻二人随团出境旅游过程中,赵先生在参加巴厘岛私人海滩看海的自费旅游项目时,不幸被迎面而来的海浪击伤。

  赵先生称,私人海滩看海这个旅游项目是在旅行社的极力推荐下他才参加的,因为自己被海浪拍伤,他只能中断旅行,回国救治,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赵先生认为,他与旅行社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出境旅游合同》,双方存在旅游合同关系,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但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应尽的告知、警示义务,没有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所以旅行社构成违约,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因此旅行社应对其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赵先生因此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在巴厘岛旅行时被海浪拍伤,赵先生并不是第一例,此前已发生过数起类似事件。2014年,65岁的侯女士随团到印尼巴厘岛旅游,在巴厘岛海边散步时,她被海浪将右腿的胫骨、腓骨及胫骨平台打成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同样是在2014年,浙江的李先生去巴厘岛旅游,在知名的王子海滩,李先生下海游泳,被1米高的海浪击中致伤。经鉴定,他的颈部骨髓损伤,八级伤残。后李先生起诉索赔35万余元。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实习记者 郭佳丽

【责任编辑:陆春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环球旅游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