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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纳米比亚使馆:严禁私下换汇 勿携带超额现金出境

2018年01月29日 11:2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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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月29日电 据中国驻纳米比亚使馆网站消息,使馆对近期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提醒华人华侨注意严格遵守当地及中国法律法规。

  一、2018年1月上旬,一华人因家中非法拥有犀牛角、象牙、野生保护动物皮等被捕,经当地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

  二、2018年1月中旬,一名在北部地区经商的中国公民在携带两块总价值约500纳元的象牙制印章出境回国时,在机场被捕。据悉,该当事人无法说明该象牙制品的合法来源,经开庭审理,被判处15000纳元罚款或监禁3年。当事人已缴纳罚款离境。

  中国大使馆再次郑重提醒,象牙及其制品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项目,根据该公约和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以什么方式、无论数量大小,未经许可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出入境都被禁止。同时,中国大使馆再次呼吁所有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及中国法律,远离野生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2018年1月下旬,一名在北部地区经商的侨民因私下换汇5000美元被警察扣押,没收所换货币,并被罚款或判刑入狱。案件仍在审理中。中国大使馆提醒私下换汇属违法行为,应到银行或有资质换汇点进行交易。

  四、2018年1月下旬,一名中国公民因离境时携带1.3万美元在机场被查获并扣押,依法没收所带货币,并被罚款或判刑入狱。案件仍在审理中。

  中国大使馆再次提醒所有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金融管制条例,携带总价值为10万纳元(5000美元以下较安全)或以上的货币应主动申报,否则将最高被判罚款1亿纳元或监禁30年,或二者兼施。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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