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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沉船船主被通缉后现身 未做出任何抚恤行动

2018年07月16日 15:1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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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16日电 据泰国《世界日报》综合报道,泰国普吉府7月5日发生游船海中翻沉事件,造成47名中国游客丧生后,泰国警方当地时间13日对3名有关人员发出通缉令,包括沉没的“凤凰号”26岁船主沃拉乐、该船船长颂金以及机师翁沾。沃拉乐14日向警方投案,立即被审理收押。

  旅游警察署副总长素拉切警少将14日透露,他已亲自对船主沃拉乐进行审讯,这名船主还担任TC蓝梦公司总经理,被指控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素拉切警少将强调,船主及业主一开始表态将负起责任,对死伤者及家属进行抚恤,但之后没有任何抚恤行动,他个人认为船主和业者都不具备掌管如此大游船及企业的资质能力,一旦发生问题也显得太稚嫩,令人怀疑她只是傀儡。

  素拉切蓬少将指出,警方及有关部门不仅调查民营企业。就连普吉府码头办事处主任也已被交通部码头厅下令调职和责任调查。

  国家警察总署副总长诗哇拉警上将13日还率工作组调查“凤凰号”游船的组装工厂,由于该游艇许可证上注明了组装工厂名称和地址,结果查到一家名为“普吉他纳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船坞,发现这家船坞根本就没有组装造船许可证,更气人的是,在船坞内发现属于农业及合作社部渔业厅、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海洋与海岸线资源厅的官用大型船只,在这座船坞里进行修理。

  普吉府府尹诺拉帕14日在事故救援情况发布会上说,此次事故的船主、随船工程师已被批捕起诉。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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