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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哥斯达黎加免签待遇有哪些规定?中使馆发提醒

2019年03月19日 10: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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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19日电 据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哥斯达黎加关于中国公民的免签待遇有明确规定,为了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中国公民注意了解并遵守哥斯达黎加相关规定。

  1、中国公民如持有效美国(仅限B1/B2型或D型多次入境签证)、加拿大(多次入境)签证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入境后,在哥停留期不可超过该签证有效期,且最长不超过30天。凡持有美国、加拿大有效签证或居留入境哥,其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从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有效签证或居留不足6个月,则需向所在国的哥斯达黎加使领馆申办领事签证。

  2、中国公民如持有自入境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允许多次入境的美国、加拿大或欧盟成员国合法居留(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可免签入境哥。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且护照的有效期须多于6个月。

  3、中国公民如持有上述未提及的其他第一类国家合法居留(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且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可在所居住国家境内的哥斯使领馆按相关要求申请签证。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件。6个月的有效期应自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起计算。入境后最长可停留30天,且护照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

  4、中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享受免签待遇。护照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入境后最长可停留30天。

  5、持有效英国海外公民护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BNO)的香港市民签证政策,与第一类国家公民签证规定相同,可免签入境哥。入境后最长可停留30天。不持有此种护照的香港公民,需申请签证。申请要求和手续与中国大陆公民相同。

  对于上述所有情况,允许在哥境内停留的确切时间,将在入境时由移民总局决定。

  根据36626–G号法令规定,哥驻华使馆经授权可在中国颁发旅游类签证。中国籍未成年人申请者除外。中国籍未成年人签证申请手续须按照特殊程序办理,且应由其父母或对该未成年人赋有监护、抚养和教育权的法定监护人提交,并由哥移民总局审批。该类签证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按照36626–G号法令中关于中国籍未成年申请人规定执行。

  希望入境哥斯达黎加的学生、研究人员、教育工作者、志愿者和宗教人士,或因工作、家庭团聚事由赴哥者,按照哥现行移民法律规定,属于特殊种类签证,需提交哥移民总局审批。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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