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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水立方杯"海外华裔青少年中文歌曲大赛章程

2016年05月13日 19:2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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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5月13日电 “水立方杯”海外华裔青少年中文歌曲大赛,是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侨务文化交流活动。大赛针对海外华裔青少年推出,旨在以中文歌曲比赛的形式,吸引广大海外华裔青少年学习中文,了解祖籍国文化。

  一、活动宗旨

  以中文歌曲比赛为主线,吸引广大海外华裔青少年学习中文,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以“水立方”这一由港澳台侨同胞共同捐建的奥运场馆为平台,广泛联络海外侨胞,搭建海内外交流平台,促进侨胞事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文化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视台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委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四)执行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执行、监督指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章程的制定、解释工作。

  大赛在海外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国家和地区设立分赛区。

  三、选拔条件

  1.选手年龄一般应在14周岁(2002年4月1日之前出生)至22周岁(1994年4月1日之后出生)之间。

  各承办机构可视情把握,选手年龄放宽至13周岁(2003年4月1日之前出生)至23周岁(199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2.选手为华侨或外籍华人(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外籍华人: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3.选手须使用中文进行演唱,唱法不限;

  4.选手演唱歌曲应内容健康、旋律优美;所有参加总决赛选手须准备至少4首CD格式或MP3、WAV音频格式的歌曲伴奏带;

  5.大赛将从演唱技巧、中文水平和演绎水平三个方面对选手进行考核,鼓励形式与内容的创新;

  6.大赛海外选拔的评分标准及办法由各海外承办机构根据活动章程制定,总决赛阶段的评分标准及办法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四、赛区设置及比赛安排

  本次大赛在海外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国设立大赛分赛区,分为歌曲比赛和和才艺展示两项,同时进行,分别评奖。

  1.歌曲比赛:

  (1)由各承办机构在当地组织选拔赛,每个承办机构限推2人,优胜者将获得到北京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2)组委会设定5个复活名额,各地落选选手可经当地承办机构将比赛视频发至组委会,经专家团队审核评定,确认是否复活参加北京总决赛;(暂定,具体实施规定另行通知)

  (3)经各赛区推选出的优胜选手及复活选手,到北京参加音乐培训和总决赛;

  (4)经总决赛初赛、复赛、决赛多轮角逐,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5)8月8日在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颁奖,金奖选手将成为2016年“水立方杯”海外推广大使。

  2.才艺展示:

  (1)各赛区选手可同时或单独参加中华文化才艺展示,包括中文书画、原创中文歌曲、中文朗诵、民乐、舞蹈、戏曲、武术等不同种类;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获奖选手30人赴北京参加才艺夏令营和大赛颁奖晚会;

  (3)全部参赛作品在大赛官网展示,30人获奖作品将在颁奖晚会现场同步展示。

  (4)获奖选手代表和歌曲比赛获奖选手共同在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接受颁奖并进行才艺展示。

  五、时间安排

  1.海外选拔阶段:4月至6月

  (1)各海外承办机构成立赛区组委会、评委会,并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当地宣传推广工作,做好报名选手参赛条件认定。

  (2)根据报名情况,分赛区实施选拔赛,组织选手参加中华才艺展示,做好才艺作品上传相关工作。

  (3)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每个赛区选拔2名优胜选手,和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复活选手,取得进京决赛资格。

  2.总决赛阶段:7月20日至8月3日

  (1)歌曲比赛优胜选手于7月20日来京集结并参加专业培训

  (2)完成大赛总决赛初赛、复赛、决赛,产生金、银、铜奖和各单项奖;通过微信及网络平台开展选手投票活动,评选网络最具人气奖。

  (3)才艺展示获奖选手于7月29日来京参加艺术夏令营活动。

  3.颁奖晚会阶段:8月4日-8日

  (1)8月8日在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举办大型颁奖晚会,为歌曲比赛及才艺展示获奖选手将颁奖,并邀请国内知名艺人与获奖选手同台演出。

  (2)总决赛阶段的比赛和颁奖晚会将全程录播,并择时面向北京及海外观众播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的奖项包括:

  1.歌曲比赛奖项: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胜奖若干;

  另设最具潜力奖、网络人气奖等。

  2.才艺展示奖项: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

  3.承办机构奖项:

  设立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组织工作出色的承办机构,组委会将邀请获奖承办机构代表参加大赛颁奖晚会;

  4.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奖项。

  七、承办机构职责

  1.广泛动员当地侨界力量,联合侨界社团,共同筹备当地赛事;

  2.负责赛事在当地的宣传推广,通过华文媒体、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扩大传播范围,提高大赛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当地华裔青少年广泛参与;

  3.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工作,举办当地选拔赛,邀请本地区音乐界、文化界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完善选拔赛制,规范选拔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推选2名优胜选手赴京参加总决赛;举办才艺展示,并按照要求将优秀才艺作品发至大赛组委会。

  4.负责信息材料的收集报送,及时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对赛事信息、图文资料、比赛过程、媒体报道、社会反响等相关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报送。

  5.督促、指导参加总决赛选手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完成比赛内容,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分赛区的选拔赛事进行指导和监督,选手参加总决赛的最终决定权在组委会。

  八、相关费用安排

  1.各分赛区的相关费用由各分赛区承办机构自行承担。

  2.总决赛的相关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凡属大赛组委会确认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在北京参赛期间的食宿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1)大赛组委会为参加总决赛选手提供免费食宿,选手须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住宿地点住宿;

  (2)参赛选手如有陪同者,其旅费、食宿、交通费一律自理,组委会不负责安排住宿地点;

  (3)如果选手在抵达北京后拒绝参加比赛,大赛组委会将不提供选手的食宿及各项费用;

  (4)如果选手在比赛开始后因个人原因退出比赛,或因违反大赛规定而被要求退出比赛,大赛组委会将从选手退出比赛之时起,中止提供选手的住宿及其它各项费用;

  (5)选手在抵达北京参加总决赛之前自行购买必要的个人保险;

  (6)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加总决赛选手的往返旅费。

  上述费用有关安排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九、其它事项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水立方杯”海外华裔青少年中文歌曲大赛组委会;

  2.各分赛区承办机构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2号冠华大厦

  邮 编:100035

  联系人:王雅坤

  电 话:861066001753

  传 真:861066001052

  电子邮箱:shuilifangbei2015@163.com">shuilifangbei2015@163.com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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