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吉打州教育局:不阻止华校申请清明事假

马来西亚吉打州教育局不阻止州内华校申请清明节事假。(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档案照)
中国侨网3月31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当地时间29日,马来西亚吉打州教育局宣布:不阻止州内华校申请清明节事假。
据悉,吉打州一些华校向哥打士打县教育局申请4月4日清明节为事假,有一些学校接获县教育局回复不批,令有关学校董事部成员不解,因为这是多年来首度被拒。
当地时间29日,吉打州教育局宣布,不阻止华校申请清明节事假。
教育局官员指出,之前有关华校方面只向县教育局申请清明节事假,州教育局已照会负责事假的县教育局部门,批准有关申请。
据了解,教育部每年允许各所学校申请4天事假,一般华校会把事假用在清明节、学校运动会及年度颁奖日。
过去各所学校是向县教育局申请事假,今年起吉州教育局统一行政,所有学校须向州教育局申请事假。
据悉,玻璃市和槟州的华小,在申请清明节为事假方面,没有遇到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