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经济科技

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 支持推进汕头侨区开发建设

2016年03月25日 10:05 来源:汕头日报 参与互动
字号: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推进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重大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这意味着,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作为国家战略层面一个重大合作平台的地位再一次得到强化和提升。

  据介绍,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主题,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合作发展机制,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内地九省区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泛珠三角区域。

  《意见》还围绕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从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共同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内地九省区与港澳合作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 兼具“侨”和“文化”特色的国家级战略平台,《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给予支持并推进其开发建设,以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据悉,华侨试验区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改革开放主导、自主创新驱动、港城融合互动、高端产业支撑、中华文化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六大战略,按照科学规划、从容建设的原则,着重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营商环境、通关制度、社会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和投融资等方面创新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计划到2018年,起步区建设初见成效,试验区开放型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核心区建设初具规模,试验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到2030年,现代化新区基本建成,实现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

【编辑:金嘉龙】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经济科技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