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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第四批海归创业支持计划 最高支持20万

2016年10月08日 15:54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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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10月8日13时06分讯(记者 佘振芳)好消息,第四批重庆市留学人员回渝创业支持计划就要启动了。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对确定资助的创业项目,我市将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10万、5万不等,有条件的地区或部门还可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快来看如何申请吧。

重庆将启动第四批留学人员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截图
重庆将启动第四批留学人员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截图

  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申报重庆市留学人员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此次创业支持资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留学期间原则上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不过,注册资金大、科技专利成果突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位。同时,申报企业还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申请重点和优秀创业项目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20万人民币,留学人员(含本企业有留学经历的其他股东)出资额(含技术入股)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其中技术入股比例不超过30%;申请一般创业项目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10万人民币,留学人员(含本企业有留学经历的其他股东)出资额(含技术入股)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技术入股比例不超过30%。注册资金数额较大的企业,留学人员所占股份比例可适当放宽条件。

  凡符合上述条件,在已获得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资助后且新取得专利授权和成果奖励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本项目,但申报该项目总次数不超过2次。

  资助分哪几类?

  据了解,本次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和一般三类。

  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我市将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10万;一般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万。

  同时,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如何申报?

  本次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申报。申报人可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于10月20日前,将《重庆市留学人员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县申报数量不超过15项,留学人员集中或有留创园的地区、部门申报数量不超过20项。申报项目超额的,必要时按申报项目顺序对超额项目进行核减。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将负责组织设立不同领域的专家在内的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选、实地考察评估,并通过集中评审、答辩和专家咨询等方式,对创业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批下达入选支持创业项目,并按规定划拨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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