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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学历外籍华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017年08月02日 13:37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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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按照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规定,国际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须由国家相关部委或当地省级政府做出推荐。今起,推荐职权将下放到(辽宁)省商务厅和沈阳人才管理办公室,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8月1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于当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全面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发展七项出入境新政,这对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辽发展,激发外籍华人在辽创新创业的热情,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委李荣海介绍,此次出台的七项新政涉及外国人签证、出境入境、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多个层面,适用范围为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沈阳片区、大连片区、营口片区)以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七项出入境政策举措精确瞄准我(辽宁)省急需的四类外籍人员,即外籍高层次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外籍学生等群体。新政实施后,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制约束缚我(辽宁)省吸引聚集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和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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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境新政主要内容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 对在本省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其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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