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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打出引才“组合拳” 免除人才后顾之忧

2017年08月10日 14:04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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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徐鑫报道 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辽宁)营口市出台《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扶持政策到生活保障打出一套聚才、用才、留才的“组合拳”,为深入实施人才立市战略、激发人才活力、争当振兴发展排头兵提供了重要保障。

  认定标准规范科学。《措施》配套出台《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划分杰出人才(A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B类)、普缺型通用类人才(C类)3个层次,明确了认定标准、引进方式、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保证精准引才力度与提升人才体系服务质量、优化人才环境同步推进。

  优惠政策力度空前。财税激励方面,财政部门予以高层次人才缴纳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奖励;对创办企业每年给予其形成地方财力40%至60%的奖励。融资补助方面,高层次人才的研发项目最高给予50%比例匹配资金和200万元的专项资金,如在营口域内定居且满足工作时限,三类人才还可分别享受100万元(院士不低于5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经费资助。同时,《措施》规定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带来的“人才团队+项目”和新建的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载体(平台)提供10万元至500万元“筑巢资金”扶持,对以猎头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猎头经费30%、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生活保障优化升级。《措施》为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提供30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人才(专家)公寓,5年内免租金,5年后产权归个人。共同生活的家属按原身份对口安置或优先推荐就业,享受“就业即落户”待遇;未满18周岁的在学子女优先办理就学,享受随迁落户政策。除此之外,开设高层次人才就医专用通道,实行每年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充分体现了营口求贤若渴的真心实意,创造一切条件免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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