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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留学回省人员创业可获10万元资助

2017年09月20日 09:48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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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留学回省创业可获10万资助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开始申报,哈市符合条件者需按申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注册和审核,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据悉,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创业类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

  据了解,创业类资助重点围绕我(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黑龙江)省发展战略、所创办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启动类资助主要围绕我(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黑龙江)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创业项目符合我(黑龙江)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等条件。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等条件。具体申报事宜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hrblss.gov.cn)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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