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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资十条”修订版:汽车飞机等九领域允许外商独资

2018年09月13日 1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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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9月13日电 (记者 程景伟 索有为)广东省人民政府13日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简称广东“外资十条”修订版),以进一步增强广东对高端外资、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广东“外资十条”修订版在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每一条措施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在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方面,广东允许外商在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制造和修理,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等9大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取消在广东设立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对于优质的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项目,广东省财政按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提出,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应保尽保;重大外资项目用地指标由广东省统筹安排。

  广东提出推行人才“优粤卡”,将外商投资企业高管等7类人才纳入服务对象,在教育、医疗、人才住房、养老等方面给予持卡人与企业所在地居民相同的待遇。

  此外,广东还将推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

  2017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称,该措施对广东有效利用外资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2018年1月至7月,广东实际利用外资88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增幅比全国同期高0.8个百分点,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新设或增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外资项目达114个。(完)

【责任编辑:于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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