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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荣文:将维护侨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015年05月06日 09:14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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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5月6日电 近日,国侨办副主任庄荣文在接受专访时表示:

  坚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推进侨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为凝聚侨心、汇聚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是当前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也给侨务部门依法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侨务部门在依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中遇到的最主要困难就是侨胞既强烈渴望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同时侨务部门的维权服务手段相对有限。

  在2013年,国侨办就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在维权方面,侨商普遍存在知识储备不足、方法手段不足、法律专才不足。具体讲,知识不足是指一些海归专才回国创业,对国内的投资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营商环境等情况认知不够,加之初创阶段企业小、力量弱、本土影响力不够,能够走过初创阶段并茁壮成长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在专业性较强的依法护权维权方面更是如此。现在侨商投资高新技术的比例逐年增大,侨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亦愈发迫切,在东部发达省份如此,在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省份诸如商业秘密频被窃取、难以破案的例子也不少见。方法手段不足是指,目前,侨商企业维权主要通过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三种手段。由于司法维权、仲裁维权金钱成本、社会成本相对较高,大部分侨商遇到纠纷,多希望以调解方式解决,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另外,在具体的维权工作中,护侨政策法规对归侨侨眷、侨商合法权益保护支持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及地方颁布的对应规定多是原则性条款,难以在实际案件中加以引用。法律专才不足是指,大型的侨资企业一般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或者有企业自己的法务部,企业遇到纠纷,会有专门的法律人士提供法律意见,但这些法律人士的专业领域也难以涵盖各方面,有时也会力不从心。对于中小型侨资企业来说,业务发展是其重心。这些企业往往无暇顾及法律风险防范,一旦遭遇法律难题,经常临时聘请律师解决纠纷,在律师选择、运用方面存在盲目性,难以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此外,中小侨资企业的依法维权的法律需求最大最多。中小侨资企业势单力薄,面对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遇事难办,且一些中小型侨资企业,投资前或经营中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场的变化了解不够,往往轻信承诺,易产生矛盾纠纷。

  侨胞在投资过程中存在的误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信访不信法、内部管理不到位、反映问题迟延、侨的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是指不少侨商投资受挫、诉讼失败的原因,除各地一些特殊背景外,部分原因也要归于侨商自身总寄希望于上访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司法途径。再加上如果侨胞的法律意识淡薄、事前防范意识不足、事后补救能力欠缺的话,这种依赖上访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更加突出。内部管理不到位是指,就企业内部管理而言,有的侨商投资内地后,做“甩手掌柜”,对企业管理或任人唯亲,或不闻不问,为后来的纠纷埋下隐患。反映问题不及时是指纠纷发生后,侨商往往是实在解决不了,涉法涉诉了,甚至司法程序走完了,才向侨务部门反映投诉。很多纠纷都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增加了解决难度。侨的意识淡薄是指一些侨胞遇到投资纠纷问题,有时意识不到自身“侨”的身份,有时,即便意识到,也不知政策法规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哪些维护侨益规定,导致应有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面对以上这些情况,目前侨办的主要扶助方式就是充分履行国家赋予的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权益的职责,一方面积极推动相关维护华侨华人权益立法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按照法治精神,积极引导侨胞树立法治思维,合理合法表达自身诉求,将维护侨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践中侨办也会联合其他涉侨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合力护侨。总之,在当今法治环境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在全社会共同构建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若还存有老观念,寄望于侨务部门以行政干预的手段解决涉侨经济投资纠纷,就变得越来越不现实,越来越行不通。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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