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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侨办系统"六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报告

2016年11月30日 15:39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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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侨办系统“六五”普法以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报告

  “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普法办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为主体的涉侨法律法规正式纳入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全国各级侨办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侨务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期间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中发〔2011〕6号),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标志着“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通知》和《决议》要求,国务院侨办和地方各级侨办紧密围绕规划部署,发挥侨务工作优势,整合各方资源,积极谋划、不断创新,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这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指导和部署,推动“六五”期间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2011年是侨务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召开了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对下一个五年的全国侨务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纲要》高度重视侨法宣传和依法护侨工作,将其列入主要任务内容,《纲要》指出,“要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完善涉侨相关政策,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侨务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侨务法律意识”。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戴秉国国务委员和我办李海峰主任都强调要高度重视侨务政策法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办领导的指示,为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去年,我办下发了《国务院侨办关于印发“六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侨内发〔2011〕115号),印发全国侨办系统参照执行。《规划》明确要求各地侨办在“六五”普法期间要更加强调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特别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各级侨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护侨的工作水平;更加强调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并带头守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有关涉侨部门的侨务法制观念,加大侨务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切实保障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更加强调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侨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去年8月,我们在甘肃举办了“全国侨办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仪式”。我办马儒沛副主任在启动仪式上作了动员和部署讲话,对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地方各级侨办应势而动,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本地区的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东省侨办联合省司法厅、普法办下发《关于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侨法的通知》,将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纳入广东省“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侨法的活动,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辽宁、山东省、浙江等多省市侨办在我办下发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区“六五” 期间开展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依托工作平台,具体落实“六五”普法以来侨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依托平台,打造载体,积极开展侨务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国侨办系统在“五五”普法期间总结出来的先进经验。“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坚持对经验进行总结,积极在全国侨办系统全面推广,组织地方各级侨办充分利用“侨法宣传角”、“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侨爱工程——送温暖医疗队”等工作平台和品牌,以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托,构建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的侨法宣传体系,全方位营造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社会氛围。

  去年以来,我办在全国范围内增设了264个“侨法宣传角”,组织了90支“送温暖医疗队”,特别是2011年,我办在全国侨办系统组织开展了“侨之家——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采取与省级侨办共同创建的形式,五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0家基层街道社区,作为侨办系统支持创建的单位,以进一步激发基层街道社区侨务干部积极性、构建基层为侨服务工作网络。目前,由我办支持创建的200家“明星社区”和“示范单位”工作已经完成,各省级侨办配套创建的工作也在积极落实当中。

  “侨法宣传角”的增设和“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有利于地方各级侨办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社区,利用社区活动中心、街道局域网、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等资源,设立侨法宣传板报、画廊、法律橱窗等,开展侨法和侨务知识学习培训。同时可以组织开展归侨侨眷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如召开座谈会、讲座、举办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归侨侨眷学侨法、用侨法、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鼓励和引导广大侨胞自觉运用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我办要求各级侨办在具体组织实施“送温暖医疗队”时,结合医疗义诊,开展丰富多彩的侨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工作,既为侨、为群众办了实事,又很好地宣传了侨法,扩大了侨法的社会影响力。

  各级侨办也在积极探索通过实际高效的模式,加强侨法宣传教育。上海、青岛、桂林等地侨办以“宣传贯彻侨法,促进侨界和谐”为主题,通过广场群众活动、发放传单、宣传册、提供侨法咨询等形式,加大对社会各界的侨法宣传力度,在侨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注重加强培训,增强侨务干部的法制观念、提升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国务院侨办十分重视对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结合全国“六五”普法工作部署,在各级培训班上,组织侨务干部学习涉侨法规政策,旨在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侨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能力和水平。近两年,我办分别在甘肃和江西举办了两期全国侨办系统信访干部培训班,近700名侨务信访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这些侨务干部的法律意识、侨务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依规履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对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在侨务工作中的应用更加纯熟。

  云南、江苏等一些侨办通过积极主动向所在地组织部门、党校等单位开展宣传工作,促成把侨法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党校的教学计划中,有效推进了侨法“进党校培训班”和侨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街道、进企业、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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