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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玩拍照时不慎碰撞引发口角并打架 两人被判刑

2017年06月05日 15:03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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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照时碰了别人 引发故意伤害案

  人生何处不相逢,莫因小怨动声色。

  2016年7月,赵与妻子李到某景区游玩。游玩过程中,两个人每到一处景点,就会停下来拍照留念。不巧的是,在一次拍照过程中,妻子李因拍照角度问题不慎碰撞到另一游客刘。二人因此发生口角,以至于互相谩骂,赵也加入其中。刘打电话叫来朋友张助阵。张来到后,两人强行拖拽赵,并殴打赵,造成赵鼻部受伤。经鉴定,赵鼻部损伤为二级轻伤,体表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张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赵受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刘与张到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并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刘与张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 郭卫艳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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