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

公安部“猎狐行动”“猎”回一重大经济犯罪逃犯

2018年02月06日 11:33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原标题:公安部“猎狐行动”从加勒比地区成功“猎”回一重大经济犯罪逃犯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 刘奕湛)记者6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协助下,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成功将外逃4年之久、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巨额抵扣税款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缉捕并押解归案。

  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陈某,以向当地农户收购中草药材的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0余万份,申报抵扣税款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7亿余元。2014年5月,陈某在案发前潜逃境外。2017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陈某批准逮捕;同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陈某发布红色通报。

  陈某外逃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挥山东省、滨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紧密追踪其行踪线索,并及时通报有关国家执法部门,请求协助查找、抓捕和押解。当地时间1月5日陈某在安提瓜和巴布达被抓获。在加勒比地区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和驻外使馆积极协助下,北京时间1月11日,公安部工作组顺利将陈某押解归案。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陈某从境外成功被缉捕归案再次表明,中国警方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紧密,公安机关将始终贯彻“有逃必追”理念,全力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责任编辑:张金杰】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