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

中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2018年05月01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视频:中国与多米尼加建立外交关系  来源:央视网

  中新社北京5月1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5月1日在北京与多米尼加外长巴尔加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两国宣布建交。

  公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公报签署之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5月1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北京同多米尼加共和国外长巴尔加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自公报签署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盛佳鹏 摄
5月1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北京同多米尼加共和国外长巴尔加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自公报签署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友好关系。

  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据此,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即日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商定,将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尽早互派大使,并在对等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设立使馆和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完)

【责任编辑:周兆军】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