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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中国驻立陶宛外交官没有做违反当地法律事

2019年09月03日 2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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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 蒋涛)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3日在北京表示,中国驻立陶宛外交官完全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在尽责履职,没有做违反当地法律的事情。

  当天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立陶宛外交部召见了中国驻立大使,称中国驻立陶宛使馆外交官干扰当地举行的支持当前香港游行示威的活动,其行为与外交官身份不符。中方是否会就此向立方致歉?

  对此,耿爽表示,海外中国公民对近期香港发生的暴力违法行为,以及对妄图分裂国家、抹黑中国形象的言行表达愤慨和反对,既理所应当,也在情理之中。我们希望海外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理性地表达爱国热情,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中国政府一贯要求海外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能够尊重和理解海外中国公民的合法活动,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发生在立陶宛的情况,耿爽表示,中国驻立陶宛外交官完全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在尽责履职,没有做违反当地法律的事情。(完)

【责任编辑:于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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