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是不是创新
“山寨文化”自诞生以来,就被同“复制”“抄袭”联系在一起,但是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军却有自己的看法:“无可否认,挪用、拼贴是‘山寨文化’的特点之一,但我认为,将已经存在的内容进行新的组合,也应该视为创新的尝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敢做、敢试,这是‘山寨文化’的一个优秀品质。”他进一步指出,应该好好重视民间力量,把“山寨文化”制作者的智慧集中起来,“这样可以干大事。”
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则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人说应当鼓励‘山寨文化’,认为‘山寨’本身也是创新,我看不然。对‘山寨文化’的存在应该理解,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不能提倡。对它的存在和流行,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否则谁来搞创新?”同时他指出,如果对“山寨”过于宽容,如果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加难以生长。
要慎对“山寨文化”的商业气息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所长朱大可认为,“山寨文化”包含着反讽文化。“以戏谑性模仿来进行价值颠覆、解构和批判,与市场更与利润无关,它只是民众自娱自乐的文化游戏而已。”但他也同时指出,“山寨文化”还包括“盗版文化”,它是以剽窃和模仿作为获取市场利润的基本手法,这是文化原创力下降的主要原因。“对‘盗版文化’应予以否决。”朱大可说。
在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田卉群看来,“山寨”的概念从经济领域蔓延到文化领域,使“山寨文化”充满了商业气息。她指出,在古代,艺术是贵族的专利。印刷技术的出现将图画、名著印成书本,这是对知识的一次普及。但“山寨文化”复制的不是经典,而是当下时尚风潮与各种品牌产品,所以它的“功绩”是对时尚、品牌的普及,“像电脑病毒一样,疯狂地复制”,跟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概念并不沾边。
“‘山寨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最起码要做到两点:不违反法律,不涉及人格侮辱。”虞吉表示。“‘山寨文化’的发展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通过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个人的利益。”刘军说。
能否实现各种文化形态平分秋色
尽管还有很多的争论,但是“山寨”正成为更多的人所宽容的社会现象。“就像网络的出现让人类生活产生重大变迁,不能因为有些网站宣扬非法内容我们就要拒绝网络一样。”刘军说,“我们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山寨文化’是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传统与消费时代的必然结合。”朱大可说,“‘山寨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只是称谓和属性在不断变化而已,在某种程度上说,它将‘永生’。”
在专家们看来,“山寨文化”的存在也将对主流文化产生作用。“‘山寨文化’的勃兴对主流文化是挑战,也是刺激。”谢玺璋说。田卉群也认为,整个文化生态也需要适度的平衡,“就像打击盗版的一个有效策略是科学地定位正版的价格一样。”现在的问题是“山寨文化”受到追捧,而主流文化依然保持着“正襟危坐”的架势。“理想的状态是形成均衡发展,各种文化形态平分秋色,实现多种可能,让观众自己去选择。”田卉群说。(王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