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负面性质多一些
2009年02月06日 14:40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田力普
在2月4日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首次谈及现在最热门的关键词———“山寨”。
田力普在做工作报告时,也脱稿谈及“山寨文化”现象,他透露,国家领导人对此也表示了高度关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调研,以期应对越刮越烈的“山寨风”。
“山寨文化”就是模仿文化
羊城晚报:田局长刚刚在会议上谈到了“山寨文化”,我们也非常关注“山寨文化”。请问您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的?
田力普:应该是去年吧,去年第一次听到了“山寨”这个概念和报道。现在媒体对“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的讨论越来越多了。
羊城晚报:“山寨”在你的概念里是什么意思?
田力普:这种现象还是很复杂的,很难用一句话概括出来,但是可能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它是一种模仿文化。就是原来人家已经有一个东西,比较有名了,或者是一个产品,或者是一种文化活动,或者是一个品牌,因为价格或者门槛的问题,消费者不能很容易得到,但通过这种所谓的“山寨”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比较低的成本,享受到所谓的原装产品的一些相关的功能。我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概念。
有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我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种现象,因为它毕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有一条很重要的基本原则,就是模仿要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编辑: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