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在郑州紫荆山广场3·15活动现场,“山寨版”小沈阳将“坚决反对山寨版”的牌子高高举起,倡导民众买真货。 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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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手机、山寨电脑、山寨服装、山寨官员、山寨春晚、山寨电影、山寨大学、山寨刘翔、山寨奥巴马……,纵观如今的互联网,“山寨”已经从一个名词转化为一种文化现象。而如何看待“山寨文化”,则引起了各界的争论。
著名演员倪萍认为,“山寨文化”假的多、复制的多、盗版的多,应该从法律上和行政上采取手段予以制止,同时还应在舆论上予以封杀。但著名小品演员巩汉林则认为,应对“山寨文化”给予包容,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社会越来越包容各种各样的文化出现,人们的观念已经很开放了。
彰显个性还是侵犯知识产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唐钧研究员认为,其实这种文化现象前几年就已经出现。譬如轰动一时的“超女现象”,其中就隐含着一部分公众要用投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使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的自己也能通过这种互动的渠道决定些什么,最起码也是一种情感的宣泄——不甘心总是被别人决定。
他认为,山寨的走向,是社会文化个性化、多元化的结果,带有很强的“逆反心理”的印记。联系到近年来“非相关性”的群体事件的多发,正在走向文化的“山寨”,可能是这样一种社会情绪的宣泄点。对此,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不是压抑,而是疏导,要将其引导到积极的方向。
一些主张对“山寨文化”持宽容态度的学者还认为,对于山寨版文化产品,不妨趋利避害,规避其侵犯知识产权“恶”的一面。对于以中心自居的“主流文化”而言,当“山寨文化”摧城拔寨之时,愤而追究侵权之前,恐怕更应该反思其自身内功不足的问题。
不过,以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不能对于“山寨文化”过于宽容,否则谁来创新?不管怎么说,“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既然是模仿,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换了一种表现形式。
葛剑雄认为,对“山寨文化”的存在应该理解,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不能提倡。对它的存在和流行,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创新一方面来自于人的天性,一方面来自社会环境。从人的天性来说,创新意味着巨大的成本,物质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此外还有失败的风险。“山寨”则是投机取巧,成本低,风险小。人大多有惰性,都愿意走捷径。如果我们对“山寨”过于宽容,如果我们的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