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少使用汉字
众所周知,明治维新的原动力,就是日本发现跟错中国这个老大帝国的“师傅”,特别是大清1840年在鸦片战争中惨败的教训,强大的危机感不仅促使日本产生“脱亚入欧”的迫切感,还在知识分子中产生废除汉字的强烈要求。幕府末年,前岛密向德川将军上书《汉字废止之议》,就主张效仿西洋采用音符字而废弃汉字。以后,在明治、大正、昭和前期,不断有折衷方案,即限制汉字使用的方案,如《常用汉字表》和《标准汉字表》的法制化。
1923年的《常用汉字表》,就限制只可使用1962个汉字(小学国语教科书只收1360个字);1942年再发表《标准汉字表》,准许使用常用汉字1134个,准常用汉字1320个,特别汉字74个,总共是2528个字。后来再修正为小学教2669个,唯一般人使用不受限制。
战后,限制使用汉字的势力更抬头,加上美国占领当局的示意,1946年12月公布新的《当用汉字表》,共收1850个汉字,规定所有教科书、报纸及官厅文书,不得使用当用汉字以外的汉字。1947年9月,又发表《当用汉字别表》,只有881个字,从此接受6年小学义务教育的日本人,只须学习881个汉字。
日本的国策是,虽然不废除汉字,却通过减少使用、简化写法、整理读音,以达到限制使用汉字数量的目的。比如,一、同意义的字,废掉不常用的;二、尽量淘汰笔划多困难写的字;三、科学术语、农工商用语,尽量废掉汉字;四、可以用假名直接表示的词,尽量避免使用汉字;五、新输入的外国地名、人名、新术语,原则上用假名译音,不使用汉字。
中日汉字简化异同
文字的基本任务是沟通,而汉字对日本人来说归根究底还是一个舶来品,更需要易写、易记、易学,因此最初、最积极简化汉字的工作就在日本展开。中国的简化汉字不仅从日本获得不少灵感,实际也参考了不少日本经验,只是中日两国的语言体系不同,特别是中国汉字到了日本发音就变了样,中日简化汉字开始也不能走同一的标音路线。
日本简化汉字的原则,(1)采用社会上通行的简笔字,如“万”代“萬 ”,“虫”代“蟲 ”;(2)充分利用同音假借,如“余”代“馀”,以“斗”代“闘”;(3)以含意类似的字代替,如以“编集”代“编辑”,以“連”代“聯”。一个标准是,把所有汉字简化到20划以下。减少点划,变化字形,移易偏旁,省略头尾,大刀阔斧进行。结果是1948年4月制定了《新略字表》,把《当用汉字表》1985个汉字中,规定了774个为简体字。
通过这些改革,日本人只需认识《常用汉字总表》的1942个汉字,在假名的协助下,看书、读报并无大碍。当然,认识更多非常用汉字,熟读更多四字成语,日本人同样可以尽情享受读书之乐。从文盲几近绝迹,文化水平为亚洲之冠等现实情况来看,汉字的简,汉字数量的减少,以及书写的简化,都有功不可抹的贡献。战后日本,大量汉字被废弃,再经改头换面的简化,汉字在日本其实已经面目全非,但并不影响日本的文化成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