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华文教育基金会


“爪”

hz1.jpg

   


    “爪”字的本义为覆手持取,其实也就是“抓”的本字。甲骨文“爪”字,像一只向下伸出的手而特别突出手指的部分;金文的“爪”字则更在指端添上指甲,所以“爪”字的本义也指人的手指,又是指甲和趾甲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动物的脚———爪子。(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hz2.jpg


 

 
·老师谈李光耀:他好学华文而不倦 (5-9)
·纽约领区汉语推广工作势头良好 (5-9)
·马来西亚华总会长吁速解华文师资荒 (5-9)
·美国政府拟激活全面中文教育 (5-9)
·新加坡学生在亚洲双语演讲赛中夺魁 (5-9)
更多...
 
·孔子学院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马来西亚国小教华文 华小师资不会受影响 
·中文热席卷美国 
·教学计划奏效 新加坡学生学华文兴趣大增 
·华文教育迎来春天 
更多...
 
·第四届国际华文教育研讨会
·全美中文学校协会(CSAUS)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4年海外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
更多...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北京华文学院、中国侨网 联合主办,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电话:88387449 Email: clef@cle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