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程序和服务机构
(一)快捷的审批、高效和完善的管理与服务 为了创造高质量的投资环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承诺,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及时的政策咨询、快捷的项目审批和完善的管理服务。石家庄市外商投资管理局承诺以下职责: 1、负责对境外客户的开拓、发展和联络工作; 2、与境外的经济组织、金融组织、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进行联络,争取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组织外商在石家庄市重点项目的考察、洽谈; 审批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期间的有关问题; 4、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管理和协调服务,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两型”企业的认定和考核。 石家庄市涉外经济发展服务公司可为国外投资者提供合作伙伴介绍、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合同、章程的编写和报批及工商注册、海关报关、资产评估、审计、公正等一条龙服务。 (二)外商投资程序 1、设立程序 注:境外投资者在石家庄市投资,总投资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填表审批制;总投资100-200万美元的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可一次性审批。 2、项目报批材料 (1)中外双方合作意向书和以中方名义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独资企业免交); (2)填报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外商独资企业专用);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它附件(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5)外商独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和董事委派书; (6)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它开业证明的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需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 (7)投资者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土地管理部门签定的用地协议; (9)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物资清单和外汇收支平衡计划; (10)审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补充文件。 3、投资合作方式和投资程序 石家庄市可以与境外投资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包括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以及按照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土地成片开发和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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