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长费兰礼斯8月11日指出,该局接受外侨办理更换外侨登记证(ACR)与办理外侨身份卡(I-Card)是两回事。 费兰礼斯局长表示,外侨登记证(ACR)使用期限是10年,如今已使用满10年的ACR(即黄色纸制的登记证),依法应该换新,但是局长并没命令移民局官员强迫外侨在办理换取ACR时,应同时办理领取新的I-Card(即外侨身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