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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停车差异化收费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6年10月28日 09:36   来源:温州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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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夏婕妤 詹冬蕾) 记者昨天(10月27日)从市(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市区路面泊位差异化停车收费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区共4544个路面机动车泊位将分别按照核心区域、一级泊位、二级泊位实施差异化收费。

  据了解,今年4月我市开展“乱停车、乱占道、卫生脏乱、设施破乱、绿地杂乱”等城市治乱的专项整治。其中以停车序化做为治理“五乱”的突破口,推出了机动车停车服务差异化收费原则,促使市区车位资源有效周转。

  今年9月,我市制定《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市区道路泊位将分核心泊位、一级泊位和二级泊位3个等级。不同等级、不同时间段停车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按照差别化收费、合理比价、动态调整等3个原则,市区核心泊位停车首小时内4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外5元/辆·半小时,收费时间为每日8时-22时;一级泊位首小时内3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外4元/辆·半小时,收费时间为每日8时-20时;二级泊位首小时内2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外3元/辆·半小时,收费时间为每日8时-20时。

  据了解,为了缓解停车难,市区今年新施划人行道停车位2091个。执法部门还对市区地下机动车库进行排摸,对改变、挪用停车功能的违法现象给予打击。截至日前,市区284个被改变、挪用停车功能的地下机动车位已整改到位。与此同时,我市还增加了75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增加投放2000多辆公共自行车,提倡市民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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