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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设新媒体中心 官微直播撬锁评估老赖房产

2016年11月18日 10:34   来源:闽南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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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网11月18日讯 昨日下午,晋江法院举行新媒体中心启动仪式,这在全省法院系统系首创。与此同时,还在微博上直播强制开锁,对一套老赖房产进行现场评估,方便以后拍卖。

  晋江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水深介绍,成立新媒体中心主要目的在于运用新技术、新应用、新手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昨日,在新媒体中心的大屏幕上,就能直接看到法院官方微博的执行直播,以及执行局法官执法记录仪实时拍摄的画面。

  2点43分,直播开始时,晋江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与申请人、评估公司、开锁师傅一起来到晋江万达小区。进入小区后,法官一行人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说明被执行人的房产已经进入评估拍卖阶段,但被执行人却不到场配合法院行动,因此需要强制开锁进入,对房产进行评估。同时,法官也向物业了解了被执行房产物业缴费情况。

  2点49分,来到被执行人房产门口,大门此前已经被法院查封,上面还贴着封条。开锁师傅开始用工具进行开锁。仅用了5分钟左右,房门就被成功打开。法官和评估公司等一行人进入后,两名法警留在门外值守,以防发生意外情况。进入后,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房产尚未进行装修。

  2点55分,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开始在被执行房产内进行勘察、测量。现场评估工作花了15分钟左右。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星期左右,评估报告就能出台。现场法官介绍,强制开锁进入被执行人房产,先由申请人垫付开锁费,但最后要由被执行人承担。之后,将请人重新装一副门锁,方便以后的拍卖。

  □案件回放

  抵押贷款72万不还 房主下落不明

  法官介绍,该案例中的被执行人刘某、蔡某在2014年4月,向晋江万达地产公司购买一套约134平方米的房产,向银行约定借款72万元,借款期限10年,晋江万达地产公司作为担保人。合同签订后,刘某未能按期偿付借款本息,晋江万达地产公司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2015年12月,经法院判决,刘某、蔡某应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近70余万元,晋江万达地产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今年4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6月,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不过,由于刘某、蔡某早已下落不明,无法配合法院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干警只有采取前述强制执行措施。(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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