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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温州市全面取消农业户口

2016年12月01日 13:52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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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温州11月30日电 (记者 徐齐) 12月1日开始,温州全市811万户籍人口的户口类型,将统一为居民户口,温州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至此终结。

  2014年8月,平阳被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确定为农村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承担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当地70多万名居民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转换为“居民户口”。

  随着平阳等地试点成功推行,今年5月,温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温州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根据该意见,温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的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以及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都将统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将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审批事项。

  今后,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和存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户别”栏不再登记为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温州市公安局基础和基层支队民警介绍,此次户口类型统一,对原非农户口居民基本没有影响,原农业户口居民此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不受影响,此外还能在社会保障方面同城市居民接轨。居民现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在使用中不受任何影响,公安机关不实行统一更换。对居民主动申请要求更换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办理。

  除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温州市乐清、瑞安及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两市五县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城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引进人才、投资人员和突出贡献人员,以及其他有合法稳定就业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此外还完善积分落户、居住证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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