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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首个"评定分离"项目完成 推动"业主负责制"

2017年01月06日 10:40   来源:青田侨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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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章一聪 通讯员 杜黔南) 日前,我(青田)县首个“评定分离”项目——温溪五小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顺利完成。该项目创造性地将评标与定标分离,将项目的最终定标权归还到业主手里,更好地推动了“业主负责制”。同时也为我县今后的设计及设备采购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方法开创了良好的开端,起到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温溪五小新建工程设计项目预算价233.98万元,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3家投标人中最终投票确定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187.19万元,达到了经济效益和业主满意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针对以往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存在招标人不满意、不适应实际使用需求、投诉现象多等问题,我县首次将“评定分离”方法适用于这两类项目。该方法改变了过去评标委员会全权负责,评标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的做法,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分离开来,限制了评标委员会的权力,扩大了招标人的权力,同时匹配相应的责任。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不打分排名的定性评审,并向招标人择优推荐3-5名投标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的定性评审意见,并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中投票或打分最终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外聘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

  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基于“定标是招标的核心、评标是定标的参考”的认识,我县制定了“评定分离”制度,旨在让评标专家做应该做的专业性工作,把定标的权力和责任还给招标人,更好推动项目“业主负责制”,要求业主不仅要对项目质量负有终身责任,还要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安全、投资效率的管理负总责,真正实现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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