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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拟对农副产品开展扶持 单项最高补100万

2017年02月08日 14:30   来源:佛山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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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覃征鹏报道:两年前施行的《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新调整。根据前日(2月6日)发布的《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顺德拟对单个农副产品项目最高扶持100万元。

  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自愿参与政府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项目单位进行扶持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生产环节)、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流通环节)和平价商店项目(销售环节)。

  申报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的单位组织,须从事农副产品种植、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种植规模面积累计达到50亩以上,且已建蔬菜大棚面积累计达到5亩以上等;申报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的单位组织,须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冷链物流配送、保鲜冷藏存储服务一年以上,标准冷藏设施库体容量累计达到500立方米以上;申报平价商店项目的单位组织,须经顺德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程序和规定予以认定为平价商店资格且继续经营。

  扶持标准方面,单个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扶持资金具体标准按第三方机构(具备测量测绘资质)所量度的面积,以每亩2万元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设定为100万元;单个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扶持资金具体标准按第三方机构(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所核定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和地价)的30%比例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设定为100万元。

  平价商店项目扶持资金为价格调控服务费(包括价差补贴和服务费),具体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等级而定,评定为优秀的平价商店给予5万元扶持,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平价商店给予3万元扶持,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下的平价商店和参与上一年度考核但本年度被撤销平价商店资格的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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