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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推进《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

2017年03月08日 12:27   来源:潮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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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杨燕芳) 我市(潮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3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条例》宣讲会,进一步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王文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少鹏参加会议。

  会上,黄潮标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立法依据、立法过程、主要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宣讲。据了解,该《条例》分为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四十一条,主要解决水环境保护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环境卫生整治、生态保护等五大问题。

  林壮森强调,当前,我市正深入开展“百团大战”行动,市政府要明确《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制度建设,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协助做好日常监管,定期报告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密切监督《条例》的施行工作。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王文森代表市政府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相关意见,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推动《条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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