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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潮州市将全面建立“河长制”

2017年03月23日 13:34   来源:潮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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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杨燕芳) 昨天(3月23日)是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也是第三十届“中国水周”第一天,市水务局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这是我国全面实施“河长制”后的第一个“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目前我市已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时间节点要求,将在2017年上半年印发市级工作方案,2017年底建立涵盖河长会议、信息共享、督查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现正在进行河湖分级名录登记工作。

  据了解,我市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明确推行河长制,规定了河长是河道、分支流水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并依法组织水环境综合整治”。

  接下来,我市将加快推进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以注重保障水安全,以中小河流系统治理、长效综合管护为依托,加强优良水体保护,结合美丽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落实“百团大战”各项部署,打造“绿色生态水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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