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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公布 车辆准入门槛降低

2017年05月03日 17:2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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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5月3日)上午,佛山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出台的《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和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对燃油网约车准入条件有所降低:

  取消长宽高尺寸要求

  降低发动机功率至110千瓦

  调整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登记注册,满足本市公布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7座及以下乘用车,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制动力分配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刹车辅助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灭火及其它应急救生措施。

  燃油(含油气双燃料)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车辆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节能油电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5.0升。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在纯电动车辆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氢燃料电池续航里程不少于350公里。

  另外,《暂行办法》还提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了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等。(央视记者 赵晨)

【责任编辑:马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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