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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总工会主席侵吞14万余公款 贪污获刑2年

2017年05月11日 14:0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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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11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刘麦 通讯员胡坤坤)时任海南省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万宁市总工会主席的符玉霞,假借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的名义,用虚开的发票平账,及为女职工体检拿回扣套取公款的方式将公款148078元据为己有。5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中院获悉,海口中院近日对符玉霞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假借开展女职工活动名义侵吞7万元公款

  2013年6月的某天,符玉霞以需开展女职工活动的名义,指示万宁市总工会出纳文某从账户预支人民币7万元。2013年6月14日,文某按符玉霞的指示以办理女职工活动名义办理了借款手续从万宁市总工会账户提取了人民币7万元,后在符玉霞办公室将人民币7万元交给符玉霞。符玉霞拿到该款后,并未用于开展女职工活动,而是将该款据为己有。之后,符玉霞交待万宁市总工会副主席黄某、出纳文某虚列“女职工广场健身活动”、“幸福万宁单身相亲联谊活动”、“女职工宣传资料费用”等,以虚开的支出冲平其预借的7万元款项。

  以职工体检名义虚开发票套取“领导备用金”

  2013年9月的某天,符玉霞指示万宁市总工会副主席黄某、出纳文某向万宁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黄某容了解能否虚开发票,以便套取“领导备用金”。黄某、文某等人与院长见面商谈后,黄某容提出,如果万宁市总工会能组织职工前来体检,医院可以返还部分现金给市总工会。

  次日早上,符玉霞在其办公室召开会议,黄某将与黄某容商谈结果进行汇报,符玉霞表示同意,并交待万宁市总工会副主席与黄某容签订了《体检协议书》,同时还与黄某容商定由万宁中西医结合医院从体检费里面返还人民币7万余元。之后,符玉霞通知万宁市财政局将“领导备用金”用于支付职工体检费用,后万宁市总工会于2013年12月10日将职工体检费用人民币103488元支付给万宁中西医结合医院。约两日后的某天上午,黄某容将体检返还款人民币78078元交给文某,文某于当日下午在其办公室内单独将人民币78078元交给符玉霞。

  犯贪污罪判刑2年有期徒刑 处罚金1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符玉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148078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符玉霞利用主管万宁市总工会经费的职务便利,假借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的名义用虚开的发票平账的方式及为女职工体检拿回扣套取公款的方式将公款148078元据为己有,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定罪量刑。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符玉霞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宣判后,符玉霞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海口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丁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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